日前,经鸡西市委批准,鸡西市纪委监委对原鸡西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峰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监管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动迁审批方面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规定并指令下属违反工作程序处理事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李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再拒绝组织挽救,处心积虑对抗组织,拒不配合审查调查;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滥用动迁审批权力,勒拿卡要,罔顾市政府政策及会议决定,肆意破坏营商环境,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鸡西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峰简历
李峰,男,汉族,1963年10月生,黑龙江鸡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鸡西市政府动迁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鸡西市房改办负责人、鸡西市政府动迁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2017年6月退休。
(鸡西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