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双鸭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邓福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福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建设办公用房和借用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办理发放机动车特殊号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查验群众举报信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邓福才身为长期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贪婪成性,亦官亦商,把司法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擅权妄为,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福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福才简历
邓福才,男,汉族,1967年9月生,黑龙江双鸭山人,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5.09—1990.10 双鸭山市双桦煤矿工人
1990.10—1998.01 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侦查员
1998.01—2002.01 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副主任科员
2002.01—2003.05 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2003.05—2004.10 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铁矿派出所教导员
2004.10—2005.06 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2005.06—2009.01 双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2009.01—2009.07 双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2009.07—2011.01 双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8.03—2011.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1.01—2013.04 双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战备办主任、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3.04—2015.03 双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5.03—2016.12 双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6.12—2017.02 黑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7.02—2018.02 黑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8.02—2021.09 黑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09—2021.11 双鸭山市政协党组成员
2021.11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