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