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有关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履职尽责,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正陆续征求公众意见,现予汇编,供参阅。
一、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有关要求,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协调有序、绿色安全、美丽富饶、集约高效、生机活力、价值转换”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通过实施“重构集聚、绿色低碳、强核固边、规模增效、北开南联、品质跃升”的空间战略,构建“两屏四廊、两大平原、一圈一团一带K型点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实的国土空间保障。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10日,共30日。
一、公示方式
网站: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t.hlj.gov.cn/)
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网站(http://www.hljlspi.cn/)
公众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国土空间规划
二、公示书面意见反馈方式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7号,邮编-150090,信件上注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
邮箱地址:hljsgtkjgh_gzb@163.com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1日
二、
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